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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小浪底引黄工程(灌区 工业及城镇生活供水部分)环境影响评价第三次公示
编辑: 时间:2022-09-19 点击: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山西省小浪底引黄工程(灌区 工业及城镇生活供水部分)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山西省小浪底引黄工程(灌区、工业及城镇生活供水部分) 位于山西省运城市,工程共涉及垣曲县、闻喜县、绛县、夏县和盐湖区共5个县(区) ,地理位置处于东经111°00′~111°45′,北纬35°10′~35°40′。

建设内容:山西省小浪底引黄工程(灌区、工业及城镇生活供水部分)是引水干线工程的下级配水工程。配水管网布置按照受水区分布分为垣曲县配水工程、吕庄水库上游配水工程及吕庄水库下游配水工程。新建水源工程配水管网202.25km、灌区输配水管网119.47km,加压提水泵站11座、事故备用水池4座。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废气

施工机械设备施工作业时对环境空气的影响范围主要局限于施工区内,仅限于下风向20~30m范围内,故其余地区环境空气质量将维持现有水平。环境空气的稀释能力较强,故尾气排放对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运行期不排污。从环境空气保护角度出发,本项目是可行的。

2、废水

工程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污水主要有基坑废水、修配厂含油污水、洗车平台车辆冲洗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所有的施工废污水除基坑排水外均不外排。基坑排水经收集加入絮凝剂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对地表水体无影响。本工程为引黄水灌溉,按需求定量供水,基本不存在农田退水。工程运行期管理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城镇污水管网,不外排。在做好地表水污水收集、防渗措施的情况下,预计施工废水下渗污染地下水的几率很小,不会对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根据实地调查,运城市引用黄河水灌溉多年来,未发现灌溉对地下水有大的影响。

3、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不同施工阶段所使用的施工机械的非连续性作业噪声,以及施工运输车辆噪声。对施工区内施工人员和附近居民点将产生不利影响。给施工人员配备防护用具;对周围声敏感点设置隔声屏障。落实以上措施后,工程施工期声环境影响处于可接受的程度。本工程在各泵站周围200m范围内有村庄,根据噪声预测结果,项目运行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生态环境

本工程主要以管线工程为主,为临时占地,不改变土地利用性质及土地所有权;少量耕地转变为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蓄水池);区域灌溉水量增加,可发挥更大的环境服务功能和效益。建成后评价区植被面积减少所占比例均较小,且永久损失的植被以栽培植被为主。故项目建设对植物影响较小。 工程的建设对河道水生动植物的种群影响较小。本工程取水量已计入到山西黄河小浪底提水工程已批复的提水流量中,故本项目提水、供水对黄河下游水生态河道影响较小。工程建设前后景观格局变化较小,景观结构仍以人工建筑物、荒地、耕地、林地等主要景观拼块组成。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要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以减少扬尘的无组织排放。

2、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工程冲洗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污泥干化掩埋或随建筑垃圾运至消纳场所。

含油废水经收集后经隔油沉淀后尽量回用于本机修系统、施工场地降尘或自然蒸发。废水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基坑废水经过滤处理达标后排入下游河道,对河流水质影响很小。

在每个施工生活区设生活污水收集池并进行防渗处理,生活污水收集池收集后自然蒸发,或用于洒水降尘。粪便污水由旱厕收集,熟化后就近送农田施肥。对周边地表水体无影响。

工程运行期管理站的管理人员的生活污水依托城镇污水管网,不外排,对区域地表水环境无影响。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标准的施工机械;在施工场地靠近居民的一侧设置移动隔声屏障;施工人员进场前进行文明施工教育,不能影响附近居民的生活。

高噪声机械现场作业人员,配备隔声耳塞。

4、生态保护措施

优化施工工艺, 减少施工期产生的悬浮物污染,对强噪声源的控制; 加强宣传教育, 提高工程施工人员环境保护的意识;加强施工监管,确保环保投资和环保措施的贯彻落实。工程在施工前需办理占地的相关行政手续,并按相关规定进行补偿;施工完成后进行绿化,尽可能使生物量损失降到最低。

5、土壤保护措施

对永久占用耕地的表土进行剥离,保护表土;积极发展生态农业,推广施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要尽量施用有机肥,严格控制化肥和农药的施用量;灌排相结合,采用节水灌溉,杜绝大水漫灌;在有轻度盐化的灌区采取相关措施,如建立农田林网、改善土壤结构等,改善农田环境,改良盐化土壤。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山西小浪底引黄工程(灌区、工业和城镇生活供水部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与上级规划相符,与同级规划协调,工程选址合理可行。施工期主要包括扬尘、噪声及废水污染,影响程度及范围有限且短暂,同时通过采取防治措施后,对外环境的影响降低;通过采取生态恢复、补偿和保护措施后施工期的生态影响,可得到最大程度补偿和恢复。要求建设单位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工程建设将使区域生态环境效益最大化;由于项目区影响范围内涉及到文物保护单位,要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确保不会对当地文物的保护造成不利影响,在此基础上,项目不存在重大环境制约因素,具有良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该工程的建设从环保角度来讲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

见附件1。公众亦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向建设单位或环评机构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可能受项目影响的公众对本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征求范围内。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机构提交口头、电子或书面意见;也可下载填写公众意见表(见附件2 ),并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机构提交。

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九、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西省小浪底引黄水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唐槐园区唐槐路77号孵化基地5号楼858室

联系人:李英康  张帅

联系电话:18203591900 18203590851

Email:594207674@qq.com

十、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评价单位:山西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太原市迎泽西大街39号

联系人:王伟 联系电话:0351-5683666

Email:258555455@qq.com


山西省小浪底引黄水务有限公司

2022年9月19日         

  • 附件【附件1 山西省小浪底引黄工程 (灌区 工业及城镇生活供水部分)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pdf】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2 公众参与说明.pdf】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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